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海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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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三处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根据财政部部署,审核地方上报中央转移支付预算申请,向财政部提出审核意见。 

  (三)监控中央转移支付在属地执行情况,向财政部反映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四)开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并督促落实。 

  (五)完成财政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898-6677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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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