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南监管局:构建“五+”模式 推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提质增效
近年来,海南监管局全面履行财会监督主责,着力在“加强、聚焦、优化”上下功夫,以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为抓手,扎实做好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工作,有效发挥“哨兵”“探头”“参谋”作用,不断提升财政监管工作质效。
一、坚持系统思维,通过“理论武装+统筹部署”,下好“先手棋”。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准监管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财政部党组有关决策部署精神,切实增强做好中央转移支付监管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机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管三处牵头抓落实,其他处室协同配合,并根据工作实际优化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规范工作流程,定期组织培训,确保全面、准确理解监管要求和重点方向,为实施常态化、全流程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行创新举措,通过“制度创新+方式创新”,织牢“责任网”。一是搭建“监管三库”,夯实监管基础。收集整理监管政策文件以及各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政策法规库,及时掌握政策和要求变化,为监管提供政策依据保障;多渠道收集数据,分项目、分地区把握全省转移支付资金结构类型、规模变动等,建立信息数据库,实现全省及分地市总体数据可查、纵向年度增减变化以及横向资金类型结构可比;整理、提炼、汇编近年来监管发现的典型问题,建立监管案例库,为今后工作或培训提供参考借鉴,不断提高干部监管履职能力。二是线上线下并行,确保监管全覆盖。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数据进行分析,对资金流向、使用效率、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多维度分析和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为线下重点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根据处室职能,将不同地区,不同领域资金监管任务分别落实到相关处室,明确每个岗位人员承担的责任,加强与项目单位联系,动态掌握项目建设与资金使用情况,通过网格化管理,“一站式”现场监管,确保资金监管全覆盖。
三、紧盯关键环节,通过“靶向发力+过程纠偏 ”,打好“组合拳”。一是突出重点,靶向发力。对增发国债资金以及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资金量大、示范性强、关系民生福祉等转移支付资金开展重点监管,将推动项目落地、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作为主要目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以资金为抓手,盯紧资金流、项目流、实物量等要素,深入核查各级财政、水利、农业农村、教育等部门以及项目建设单位等,全面了解资金的申报、拨付和使用情况,重点关注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存在报大建小、损失浪费、效益低下,是否存在以拨代支、超进度支付工程,是否存在骗取、套取、挪用资金等问题,督促管好用好每一笔资金,确保各项政策目标高质量完成。二是实时跟踪,过程纠偏。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组织专人对资金下达和使用两个重点环节进行实时动态监管,认真对待基层各项目实施单位和资金管理部门的电话咨询、微信提问,做好日常政策解读工作。在监管过程中,对于政策把握不清楚、有疑问的地方,及时向财政部相关司局汇报请示,并对系统预警及人工预警信息“线上”推送、核实、反馈、认定、整改等流程进行全方位跟踪推进,经核实仍然存在疑点的预警信息,作为实地审核的重点关注内容,通过现场进一步核实查证疑点线索和关注事项,及时叫停违规行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财政部、省委省政府报送《典型案例》,向省发改、省财政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印发《关注函》督促整改,充分发挥“探头”“哨兵”的警示和威慑作用。
四、强化协同监管,通过“纵向贯通+横向互联”,打好“合作牌”。一是纵向贯通,同向发力。强化与部内相关司局的汇报对接,掌握最新政策要求及工作部署,细化分解监管内容,准确领会和把握政策要求,认真学习借鉴《要情信息》、《财政监管业务动态信息》等刊登的经验做法与典型案例,针对日常监管和现场分析评估发现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深入分析和归纳总结,及时向财政部有关司局报告。二是横向互联,凝聚合力。按照“压实地方整改责任、完善风险处置机制、提升监管工作震慑力”的工作思路,从监管信息通报、问题协同核实、系统整改纠偏、开展专题授课等方面强化监管联动,建立涵盖“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施工单位”的全链条监管工作机制,涉及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由财政部门牵头整改;涉及项目方面的问题,由发改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推动落实,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提升监管成效,通过“查调结合+督促整改 ”,用好“助推器”。一是查调结合,精准问需。牢固树立服务财政改革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理念,聚焦财政中心工作及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注重监管成果转化运用,通过“解剖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积极为财政部、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参谋”作用。2024年,相关信息调研材料得到部、省领导批示7次,被中办国办、财政部办公厅《要情信息》、预算司《财政监管业务动态信息》,海南省政府《海南信息》《政府要情》采编13篇,结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补助资金监管撰写的调研报告,获部2023年“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二是督促整改,跟踪问效。持续跟踪监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建立整改台账,实现逐项逐笔“消号式”整改,做好问题“回头看”。对于可立行立改的,督促尽快完成整改工作;对于需建章立制的,要求相关部门尽早开展政策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于已整改完成的,要求相关部门提供佐证材料,确保真实整改。针对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发现的问题,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下发通报及问题清单,要求其发挥省级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工作机制职责职能,统筹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责任地区,积极推进问题整改,按期反馈整改情况,做实监管“后半篇”文章,有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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