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南监管局:认真组织开展财政违法行为
处罚处分条例修订调研工作
近日,海南监管局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积极建言,认真组织开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调研工作。
一、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对条例修订调研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明确牵头处室、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要求各处室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结合工作职责积极开展调研;要认真领会党中央将财会监督纳入国家监督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决策精神和部党组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从有利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法治环境和诚信建设,有利于深化财税改革、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以及更好适应财政经济形势发展,研判财政违法行为的新变化、新趋势等方面,深化对条例修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精心组织,积极调研。一是组织各处室结合近年来财政监管工作实践,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研讨。二是专门印发调研通知,向27家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包括海关、税务、人行等11家中央驻琼单位,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9家金融央企,海南省财政厅、审计厅、司法厅、纪检(监察委)和3家会计师事务所,共收集到60多条修订意见建议。三是注重与地方财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增强修订调研工作合力。
三、加强分析,积极建言。经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整理分析,形成阶段性调研成果,提出了从完善财政立法的角度,创造条件上升为国家法律;对条例的框架、体例进行重新调整,结合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体现财政内控工作要求;结合“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实行执法“三项制度”等要求,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制度,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的执法地位和相应程序;结合《条例》的修订,整理编写现行有效的《财政法律法规汇编》,组织编辑有关违法违纪行为“案例库”,作为有关执法工作指引和参考等建议。
下一步,海南监管局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海南自贸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信息共享与工作联动,积极配合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做好后续修订和相关工作,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