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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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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海南监管局:学习统筹协调指导意见等三个文件的学习体会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指导 更好发挥监管局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三个文件,是完善监管局管理体制的重大变化,是新时期监管局履职尽责全面融入财政主体业务的指导性文件,为今后监管局开展各项工作明确了方向、厘清了思路、提出了要求,对于新形势下更好发挥监管局职能作用、提升财政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结合监管二处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

  一、坚决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等三个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监管局始终保持“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切实把“两个维护”贯彻和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新管理体制下谋划,结合实际,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推进监管局全面融入财政主体业务,更好服务财政中心工作。

  二、积极履职尽责。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增强主动履职意识,摒弃“等靠要”思想,把应承担的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具体工作中,认真做好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监管工作和有关专项资金的审核工作,并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围绕发现的问题和当前形势加强调研,提出切实可靠的意见建议,为部里制定和完善财政政策提供参考。

  三、推进财政监管法治化建设。按照《意见》等三个文件提出的新要求,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主动协调配合部内相关司局,结合财政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探索明确监管业务参与财政管理的环节和“有为”边界,对照《意见》提出的制定履职“负面清单”,厘清监管职责边界,准确把握同其他中央驻地监管部门的工作关系,做到既分工又协作,结合修订内部控制规程,规范履职行为,着力推进新体制下财政监管法治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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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2日